中美高中生交流項目簽證,
來源:助教留學網 時間:2019-09-11 21:06 作者:助教師
中美高中生交流項目簽證,:中美高中生交流項目簽證:拒絕在美國教育交流項目發放簽證中國高中生和判斷的標準是一個大使館艱巨的任務之一。當交流工程按期完工,當中國學生回到不僅加深美國的了解,同時也向美國人民更好地了解中國的。然而,我們經常看到這些學生沒有回家,而是試圖在美國無限期地保持 - 這樣的事情一再發生,我們可以看到他們的最初目的是為了滯美不返回。
美國簽證官在中國與學生交流計劃的簽證處理兩個不同的因素需要考慮。在一方面,他們理解那些中國誰是父母,他們唯一的孩子到美國,以開闊眼界學習英語是有道理的。在另一方面,盡管中國是一個大國,經濟在增長,但不會有太多的家長有這樣的項目提供充足的財政負擔。你可以花幾千塊錢送孩子出國參加唯一的民營企業家,資深政治家和軍官屈指可數的交流項目。雖然很多人都可以得到報酬(例如,誰在高級別公務員的專業知識的人)在發達國家,但在中國目前的工資制度,他們每月能賺到幾百元。不僅如此,許多有出國送孩子誰不能或不會解釋什么他們的收入來源是工資的能力。
雖然極少數符合資格的申請人,但與中國的交流項目已經迅速在最近幾年有所增加。在各種因素的影響(在中國旅游放松管制,工資的增長,家長幫助孩子渴望能夠開闊他們的視野,和中介組織尋求暴力的努力游說,與學生交流的內在源由于損失的全球金融危機) ,已經有成千上萬的來自中國各地提交申請的學生參與到幾十個不同的交流活動。
雖然大多數學生獲得返回中國過去幾年簽證,但我們已經收到越來越多的非常可信的報道,有的失去了交換項目參與者(雖然不是大多數)。在這些活動中,學生們決定放棄與主管人員和違反簽證的協議,從而達到在美國無限期停留的目的。有一個非常令人震驚的例子:32名高中從上海學生結束了在美國的30天的研究,也沒有辦理入住手續返回機場和項目負責人分手后,卻鉆進了由簽證匆匆安排經紀人汽車,并分發到隱藏的幾個地方。
從上海一些優秀的高中此人32名學生,他們的父母有一定的社會地位。這是父母的這些孩子,并尋求簽證經紀人使用ESL語言中心的良好聲譽和做交換計劃。據悉,這些富家子弟簽證經紀人的父母支付了$ 28,000讓孩子進入美國,孩子寧愿面對美國復雜的環境,開始了不同的生活,我不想讓孩子們回到中國的溫暖舒適的家。
鑒于越來越多的學生和學生家長承擔的法律交流項目的現象優勢,在中國的一步,美國簽證官更貼近參加1999年審計交換計劃比過去(幾年前的40%左右交換學生簽證被批準)。獲得簽證的學生條件必須清楚地表明,具有良好的經濟狀況的家庭,父母沒有支付做所有需要的交換計劃的成本。此外,這些學生必須出示在校的好成績,我們要進入中國大學的能力。如果他們缺乏在這些條件中的任何一個,也很難獲得美國簽證。涉及上海學生交換計劃事件的關鍵問題之一 - 有確定和招聘通過中介的學生的潛力。1999年美國學校正在討論如何確保一切都非常成功地做到 - 堅持高標準,建立嚴格,嚴密監控項目,學生們登上了飛機,并護送,讓學生輕松晉級簽證。到底什么是破壞性的這些項目?中國和美國律師實際上他們是幾何級數增加項目的成本和宣傳是不是一個30天的英語學習,觀光旅游,看一看美國加州。這是鉆美國移民法漏洞的方式,它的名字的幌子進入美國的兒童。
我們應該注意到,重要的是,這些組織或中介機構都不是普通從業者。使館有大量證據證明一些誰愿意利用機會參加學生交流計劃繞過利潤從一線的中國政府部門和政府官員。在使館領事在圣地亞哥舉行的1998年CSIET會驚訝地發現,許多在中國通信項目都受到政府官員從中國的東北三省干預。所有的交流活動已收到干擾出國留學網站嚴重的經濟問題。許多官員尋求簽訂某種協議與交流活動的組織者。根據這項協議的前提下,他們可以提供一定數量的學生組織,并能大量現金提供給對誰打算把孩子送到國外父母。
這樣的現實,許多地方招聘機構和中介機構不誠實面對,那些希望進一步擴大在中國的業務的更換程序,主辦方不得不認真考慮這樣的舉動是否是現在值得考慮。
有計劃招收的學生在中國舉辦的交流活動,由使館提供的最重要的建議是應該選擇來自美國的代表,以滿足中國交換學生和他們的家長,也體驗經濟的存在在中國不同地區的條件差異。面試地點在學生家里最好的選擇。這不僅了解他們的家庭經濟狀況,以及他們的家庭生活情況可以直觀地。如果代表該組織的學生,愿意送孩子前往美國參加在家庭領域的短期活動與這些選定的學生比較滿意將有很大的優勢,申請簽證時,。
交流計劃還應當與委托人中國的學校,其中的代表會面。而美國的教育體系中,中國的教育體系是相對剛性的,固定的課程,以滿足一次性的全國統一高考。一旦學生每年出國留學,甚至一個學期也會影響學業的未來,因此,即使允許回到中國的教育體系。因此,學生學會運用非假期簽證計劃不能獲得批準,除非他們能證明他們的學校,以支持他們參與該項目,他們想出國而不會危及進入中國大學。
在一般情況下,年輕的男孩更容易獲得簽證比年齡大。過了一小比年長的學生,年齡在14至15學生更容易證明自己在美國的課外學習,不會影響今后的學習機會。同樣,他們顯然不太可能照顧自己,即使有美國親戚。最后,年輕的青少年也面臨三至四年的問題,以完成在美國的中學教育,但根據現行法律,該計劃需要付出高昂的代價。
有些項目組織者問,如果項目參與者的應用(交流訪問學者)簽證,J-1簽證,如果更容易獲得。雖然J-1簽證持有人必須確實需要在項目結束后留在美國,但是,可以很容易地避開這一規定,而這個規定適用于極少數高中生。因此,J-1的申請人在申請時和B-2(旅游)簽證和F-1(學生)簽證申請人作為處理。
當領事館的交流項目完成了參與者的選擇,主辦方應該屬于居住的領區與學生取得聯系。(見所附美國大使館細節)各轄區領事館將決定簽證的應用基于以下因素模式。這些因素包括:申請人地址,日期和報名人數到美國。申請人導致主辦單位將直接單獨通知到領事館面談或收集申請人的護照,申請表,并提交到統一指定的簽證官的材料,它的審查,并決定是否免除面試發放簽證的情況下或者需要進行面談。
為了幫助家庭準備子女的工作簽證申請,組織者必須了解美國移民法的內容。參加交流項目的學生必須符合移民法的廣泛規定,特別是1952年的聲明,如第214條修訂移民和國籍法案(b)款的。按照這一規定,假設學生移民除非申請人能提供有關其不可分割的證據,其中國有。基本上,提供這種證據的失敗是申請人是否可以根據其在中國的經濟和社會條件證明,申請人將沒有理由繼續留在美國的不歸路。
美國簽證官員預計,歡迎甚至接受各種兩國間文化交流計劃,并愿意幫助中國家庭在子女的過程中申請美國簽證。為了使整個簽證申請過程中正確地全面實施,主辦方不僅使申請人繳納申請費,也被要求提供的學生的家庭情況的說明。這種描述應為學生(以英文)及出生日期的父母的全名,細致的工作,收入,財產狀況,他們的聯系信息和相關用人單位的經營狀況。如果申請人被要求面試,他們將被要求提供證據。申請人須于各種簽證申請和支持的交流項目有足夠的精度和關注的組織者及配套材料。為了提供虛假或不實信息將整個應用程序產生不利影響。
簽證申請人必須提交簽證申請到其居住地的大使館或領事館有司法權和4個領事館。他們的傳真號碼和各領事館如下的責任范圍:
傳真號碼和領事館領事區
除了北京86-10-65323178成都,廣州。外管轄的上海和沉陽領事館范圍中國的其他領域
86-28-558-3520成都,貴州,四川,云南,西藏自治區和重慶市
86-20-8186-2341廣州市,廣東省,福建省,海南省和廣西壯族自治區
遼寧省沉陽86-24-2322-2374。吉林和黑龍江省
199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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